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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昌升:树牢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理念 让宝贵的文化遗产绽放时代光彩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    作者:甘肃省人民政府    时间:2025-03-03

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优秀文明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系统回答了“为什么保护传承”“保护传承什么”“怎样保护传承”等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努力方向和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甘肃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要求我们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化创新。我们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用心用情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努力让宝贵的文化遗产绽放时代光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注入强大文化力量。

始终保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秉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坚定性、主动性。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是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仅要在物质上强大起来、实现物质富裕,也要在精神上强大起来、实现精神富足,两者互相依存、不可偏废。文化遗产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蕴含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着深厚滋养和动力支撑。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历史文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维系民族精神的内涵要义。要站在守护中华民族根和魂的高度,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守护好文化遗产,为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价值引领和强大动力。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是牢记领袖嘱托的现实之为。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寄予厚望。2016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向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致贺信,明确提出要加强文化交流,倡导文化平等,保护文化遗产,推动文化创新,加强文化合作。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甘肃期间,在敦煌研究院座谈时指出,把莫高窟保护好,把敦煌文化传承好,是中华民族为世界文明进步应负的责任。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甘肃考察,走进天水伏羲庙、麦积山石窟,叮嘱我们要将宝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好,让祖先的智慧和创造永励后人,不断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我们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作为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牢记于心、践之于行,始终沿着正确轨道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让文化遗产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是文化强省建设的关键之举。甘肃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拥有不可移动文物近1.7万处、可移动文物51.2万件(套)、世界文化遗产3项7处,现有国家一级博物馆10座,每10万人拥有博物馆数量居全国第1位,具有鲜明的多元性、代表性和不可替代性。遍布陇原大地的文化遗产,涵盖始祖文化、黄河文化、农耕文化、彩陶文化、丝路文化、红色文化等,是中华文明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的有力见证,集中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胸怀和文化自信,这是我们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依托和最大底气。只有挖掘、研究、阐释、展示好文化遗产蕴含的独特价值体系、文化内涵和精神品质,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守护利用好宝贵的文化遗产,才能不断彰显文化特色、厚植文化优势,加快实现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建设目标。

着力增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效性

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以推动河西走廊国家文化遗产线路建设为牵引,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文化传承创新基地。

深入实施文物保护提质行动,倾力守护文化根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守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延续历史文脉。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切实维护好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高标准构建工作体系。扎实开展文物普查,建设甘肃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健全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文物古迹、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农业遗产、工业遗产等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严格落实“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制度以及“老城不能再拆”等要求,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统一监管,构建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的工作体系。高水平实施保护项目。加强保护传承、考古发掘、环境配套、数字再现等工作,推进长城、长征、黄河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构建独具魅力、辨识度高的中华文明甘肃标识;坚持本体保护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相结合,在全省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推广文化遗产保护的“敦煌模式”,加快推进莫高窟、麦积山、炳灵寺等石窟壁画、彩塑保护修复项目,持续提升全省石窟寺保护水平;以河西走廊为重点,加强区域性、线性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敦煌悬泉置、锁阳城遗址、张掖大佛寺、马蹄寺石窟群、武威文庙等遗产保护项目,建好嘉峪关长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高效率推进科技赋能。开展科技考古、馆藏文物与古建筑修复等关键技术攻关,用好数字孪生、数字建模、物联感知、人工智能等新兴保护技术,继续保持在古代壁画、土遗址保护、文物数字化等技术领域的国际领先水平,推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和应用,加快推进文化遗产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和中国—中亚文化遗产保护“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文化遗产保护科研创新基地。

深入实施研究阐释突破行动,充分挖掘时代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做好出土文物和遗址的研究阐释工作,把我国文明起源和发展以及对人类的重大贡献更加清晰、更加全面地呈现出来。要结合河西走廊国家文化遗产线路价值解读,加强文物考古和历史研究,深入阐释文化内涵、展示时代价值,力争在探源揭本、以史鉴今上实现更大突破。加快建设重点研究平台。支持敦煌研究院与国内外高校和专业机构合作共建敦煌学教育研究平台,推进流失海外敦煌文物数字化复原工作,努力建成世界最全面的敦煌学研究文献库和最完整的数字资源库,打造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典范和敦煌学的研究高地,牢牢掌握敦煌学研究话语权。积极强化与高校院所的协同研究,推进文化遗产资源和学术资源开放共享,吸引国内外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挖掘阐释文化遗产价值,共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加快形成更多考古成果。扎实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加强大地湾文化、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等研究阐释,深化夏河白石崖溶洞、庆阳南佐、临洮寺洼、东乡林家、积石山新庄坪、民勤沙井、礼县四角坪等遗址重点考古发掘,力争在人类起源、农业起源、国家起源、文明起源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发展等领域取得更多成果,为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作出积极贡献。加快建设特色优势学科。坚持规划引领、课题牵引和领军人才带动,加强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交叉融合创新,建好兰州大学考古与文化遗产研究院、敦煌学研究所和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研究所、简牍研究院,加强敦煌学学科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简牍学和文化遗产学、文物保护学等优势学科,不断完善学科体系,加快汇聚专业力量,全面提升研究能力,构建富有特色、支撑有力的学术研究格局。

深入实施活化利用创新行动,不断丰富精神滋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文物活化利用,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要以更大力度促进更多文物走出场馆房舍、走向大千世界,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在公共服务供给上优品质。加强博物馆和开放文物单位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优质文博资源向社会、基层和网络延伸。依托敦煌研究院、甘肃省博物馆、甘肃简牍博物馆和天水市、武威市、平凉市博物馆等,打造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国家卓越博物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推出集文物展示、教育活动、学术交流、文化创意于一体的精品展陈。在红色基因传承上拓思路。加快陕甘、陕甘宁、长征、西路军等国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依托南梁革命根据地旧址、哈达铺会议旧址、会宁会师旧址等革命文物打造一批“红色甘肃”教育基地,开展宣传展陈、教育研学等主题活动,讲好讲活红色故事,大力弘扬南梁精神,提升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廉政教育效果,充分激发全省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在文旅融合发展上增效能。围绕建设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优秀旅游目的地,全方位提升文化遗产线路、考古遗址公园、文化旅游景区、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水平,重点打造河西走廊文化遗产线路旅游带、黄河文化旅游带、丝绸之路文化旅游带,加快推进石窟艺术长廊建设、长城边塞廊道建设、古城古镇连廊建设,不断丰富民族风情、寻根访祖、红军长征等旅游线路,把甘肃建成寻根问脉、熏陶情操的文旅胜地。积极创新文旅业态,在做好《丝路花雨》《大梦敦煌》等经典剧目常态化演出的同时,打造有内涵、受欢迎的主题演艺精品,依托独特的文化资源发展体验旅游、休闲旅游、研学旅游,开发更多沉浸交互的文化消费场景,推出高品质旅游工艺品、文化创意产品、文旅数字产品,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大型旅游文创市集,建设一批旅游名县,真正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甘肃的支柱产业。在文化传播交流上促深化。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以历史文化遗产精品项目促进国家对外交流,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公祭中华人文始祖伏羲大典等重大节会,高水平举办敦煌论坛以及石窟艺术、简牍学等国际学术研讨会,推出敦煌文化、丝路艺术、石窟文物等外展特展,打造文化精品首映、首演、首秀、首发地,充分展示陇原文化的魅力风采。积极参与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持续拓展“让世界走进河西走廊”活动成果,着力打造具有国际风范、中国元素、甘肃特色的国际传播名片,切实增强中华文化传播力和感染力。

深入实施安全守护夯基行动,切实织密防控网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紧盯“大安全”抓规范。提升文物领域责任落实、抢险保护、隐患排查、督查监管、技术防范“五大体系”建设水平,加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文物安全工作格局。注重“常态化”抓防护。坚持以防为先、关口前移,持续开展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文物安全技防达标工程,加强安防、消防、防雷、防震项目建设,严格落实日常管理及巡查检查等制度,着力构筑文物安全屏障。坚持“零容忍”抓惩戒。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配合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卫星遥感执法监测,开展长城保护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损坏损毁、盗窃盗掘、非法交易等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发生。

切实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保障力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追溯时间长的系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措施办法,推动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工作落细。

强化规划引领。增强全局视野和前瞻思维,超前谋划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精心编制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五五”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十五五”期间河西走廊国家文化遗产线路建设、敦煌研究院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典范和敦煌学研究的高地建设、长城分级分类保护以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等专项规划,统筹推进政策实施、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以高水平规划引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强化法治保障。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指引,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有序开展《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等修订工作,加快制定《甘肃麦积山石窟保护条例》等专项法规,推进古蜀道甘肃段立法,鼓励市州根据实际制定更多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打牢法治基础。

强化要素支撑。健全多元投入体系,优化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推进文化遗产领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通过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拓宽社会力量进入渠道。加强土地、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优先保障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公共文化服务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强化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宣传部门要落实好统筹协调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职责,文物主管部门和文博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完善考核激励、督促检查机制,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确保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

强化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制度措施,加大文物保护领域人才自主培养和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柔性引进力度,加强基层文物保护机构人员编制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求实创新、敬业奉献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教育引导广大文物工作者赓续“莫高精神”,潜心为国护宝,着力提升文化遗产“保、利、管、研、活”能力,推动文化遗产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