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医疗物资保障组发出通知,将对省内扩产转产投产的医用口罩和防护服产品实施统一调度。
通知要求,将对省内扩产转产投产的医用N95口罩、防护服以及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等产品,由省上统一调度。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委托甘肃药业投资集团统一收储,由省医疗物资保障组统筹分配管理。其中,N95口罩和防护服100%纳入省级统调范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按日产量的70%纳入省级统调范围。按照省级统调范围和比例,计入省级储备库和企业代省级储备库储备的医用口罩和防护服,由省医疗物资保障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优先保障生产企业所在市州疫情防控紧急需要。企业生产的医用口罩和防护服在兰内或需运到兰州消毒灭菌的,灭菌后直接入省级储备库;企业自行消毒灭菌的,委托由企业代省级储备库储备,品种和数量计入省级储备库。
通知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市州要服从省医疗物资保障组的统一调度,未经省医疗物资保障组指令,不得擅自向生产企业调用。相关市州工信部门要向生产企业派驻联络员,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全力扩大生产,严格按照省上要求及时发运至省级储备库(甘肃药业投资集团)储备或代省级储备库储备。
通知强调,各生产企业要服从省医疗物资保障组的统一调度和当地政府的生产管理。自2月17日起,对不服从省上调度、擅自处理相关物资的企业,将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享受国家和省上有关扶持政策的资格。已投产的企业要抓紧释放产能,尽快实现满负荷生产。新建项目要加快设备原料采购,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改造,尽快实现转产投产。(记者齐兴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