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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贯彻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

来源:   作者:甘肃省台办   时间:2019-01-0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论述,让台湾同胞分享我省发展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我省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我省居民同等待遇,报经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省台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12月28日印发出台《甘肃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出台填补了我省相关政策的空白,对促进陇台合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甘肃服务对台工作大局、全面深化陇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具体体现;是甘肃对台工作发挥“一带一路”甘肃黄金段区位优势,助推甘肃实现发展目标的有力抓手。《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助于台胞台商在甘肃投资兴业,更好地参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台湾同胞在甘肃就业、创业、学习和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好条件。

  在《实施意见》的制定过程中,省台办和省发展改革委多次协商沟通,经过“两上两下”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实施意见》审议稿。在报省委分管对台工作的领导马廷礼同志对《实施意见》(审议稿)进行批示并提出修改意见后,报省政府有关领导审示,最终形成了有55条内容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55条内容从推动经济交流合作、鼓励就学就业创业、加强文化交流合作、优化工作生活服务等4个部分,提出了促进陇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为台湾同胞在甘肃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甘肃居民同等待遇。一是推动台资企业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享受与甘肃企业同等待遇,共18条。主要包括投资、农业、税收、土地、金融征信,政府采购、国企改革、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二是鼓励台胞在甘肃就学、就业、创业方面享受与甘肃居民同等待遇,共21条。主要包括科研项目基金申报与评定、专业社团和行业协会与社区治理、人才引进、科技合作、社会奖项评选、高校合作等方面的支持及便利化措施。三是加强文化交流合作,共5条。主要包括传统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图书出版影视、文创及文化科研机构合作方面的支持措施。四是优化工作生活服务,共12条。主要包括投诉机制与市场环境、引进人才服务、涉台宣传报道、税收政策服务、公租房及公积金、社会保险、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支持措施。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31条措施”,借鉴兄弟省市有益经验,积极融进甘肃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策和配套措施,以保障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分享甘肃发展机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体现了指导性、政策性,又注重时效性、可操作性,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聚焦“同等待遇”。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吸收福建、浙江、上海等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开放合作、人才引进、营商环境等方面,为台胞和台资企业在甘肃创业发展提供同等待遇。为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台资企业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甘肃省的能源、交通、水利、物流、生态环保、市政工程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PPP项目。在用地保障方面,台资企业可与甘肃省企业同等适用相关政策。在个人评奖方面,台胞可参评甘肃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

  二是着眼“经贸合作”。在产业、税收、用地、金融、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实施意见(审议稿)》提出了促进陇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在行业准入方面加大向台湾企业开放力度。同时,依托甘肃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文化研究及文创机构,深化陇台两地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合作,鼓励两地共享成果应用,分享研究成果。加强陇台两地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合作。

  三是回应“台胞诉求”。在省台办征求台商台胞意见过程中,台商台胞反映较多的是在我省工作生活便利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实施意见(审议稿)》在便利台胞台商工作、生活方面提出10条举措,涉及到招商投诉机制、税收政策服务、住房、公积金、社保、子女入托入学、生活服务等诸多方面,为台胞台商在甘工作生活解决后顾之忧。(经济联络处 贾萧民)

 

   附件:甘肃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